以服務高質量推動發展高質量
——全市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考核體系解讀之八
本報記者 胡建偉
作為《2018年度轄市區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實施辦法》的“姊妹篇”,《2018年度市級機關服務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實施辦法》基本保持了年初研究確定的市級機關績效考核辦法的體系,并根據省綜合考核要求,對相關內容作了一些補充和調整:將績效管理考核體系中黨的建設部分單獨考核,并新增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考核,即綜合考核體系由績效管理、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和干部建設3個考核部分組成,分別占80分、15分、5分。
在績效管理考核中,把省委考核我市的18項共性指標、6項個性指標以及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國民經濟和節能環保“5+5”項指標,根據部門職能,分別下達給市發改委、財政局、經信委等17個市級機關牽頭部門。其中,16項共性指標根據全省排名進行加分和扣分,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占GDP比重、稅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兩項共性指標考慮我市實際和6項個性指標按年度目標完成率進行計分。
“這些指標是一個體系,涉及經濟發展、改革開放、城鄉建設、文化建設、生態環境、人民生活等6個方面”,市發改委國民經濟綜合處秦艷貞處長告訴記者,把高質量發展的任務、導向和要求具體化、指標化、明確化分解到部門,一方面是鼓勵引導各部門對標新思想,聚焦高質量,壓實責任鏈,督促各部門在服務高質量發展、服務實體經濟、服務重大項目建設、推進產業強市、生態優先等方面能夠主動對標對表,為推動高質量發展落地見效提供遵循和指引;另一方面也引導各部門統籌兼顧、上下協同,對上要對標對表,對下指導協調。
在績效管理考核中,還有一大塊是作風效能目標考核。市委市級機關工委書記、市效能辦副主任潘國建介紹,作風效能目標考核今年大幅度修訂完善了指標體系,考核工作的導向更鮮明。
一是堅持重在日常。將日常考核與社會評議的權重比例由5:5調整為8:2,大幅提升了日常考核的權重和分量,強化功在平時、重在日常的導向,促進作風效能建設的常態長效。二是精簡考核指標。考核指標由去年的39條縮減到現在的19條,考核主體單位由原來的18個縮減為現在的14個,使得考核主體、考核項目更加清晰明了,更具操作性。三是突出重點工作。將安全、巡察、審計、拆遷、違建治理、社區減負等專項工作內容納入考核范疇,增強了考核的針對性。四是注重科學考核。根據重要性原則和對比方法,科學設置指標分值,對考核實施辦法中未具體明確的作風效能問題,相關部門提出扣分建議,經認定,酌情扣分,預留了延伸考核的空間。
潘國建說,除了反向倒逼,在正向激勵方面,組織動員市級機關爭創“十佳服務品牌”和“十佳群眾滿意窗口”,組織機關黨員干部爭創“十佳效能標兵”,切實激勵機關部門和黨員干部擔當干事、履職作為,引領機關作風效能持續好轉。
另外,在黨建工作考核中,一是在基層組織建設中,將黨建日常考核的分值由3.5分增加至4.5分,并增加機關黨建滿意度測評指標,分值為0.5分;二是在作風紀律建設中,將選人用人總體滿意率指標調整到部門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年度考核中。新增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考核,設定5項考核指標,分別為落實政治標準情況、綜合分析研判、年度民主測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貫徹落實“三項機制”情況,各占1分。
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這兩塊的考核目的就是要全面提升市級機關部門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切實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責任落實轉化為改革奮進、攻堅克難的發展績效,同時推動廣大班子和干部抓班子、帶隊伍,更好地凝聚干事創業的合力。
市委黨校孫忠英教授認為,思想是行動的指南、制度是行動的保障。無論是市級機關服務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實施辦法,還是轄市區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實施辦法,考核的對象全面、內容清晰、指標具體、目的明確,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在考核方法上則有所不同,這對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省委關于高質量發展考核要求,推動鎮江高質量發展落地見效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責任編輯:費菲